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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 > 主要业绩> 由我所律师参与起草的全国《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22-7-18 4:04:10 作者:admin 人评论 次浏览

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T/CASMES 19—2022)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中伦文德(昆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我所”)高级合伙人严锦律师、黄婧律师受聘担任全国《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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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起草专家组的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专家、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不乏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均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

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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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制定工作致广大而尽精微,我所严锦律师、黄婧律师参与起草专家组,通过大量的调研、沟通讨论、交换意见,为《标准》的出台建言献策,最终成功与起草专家组一起最大程度提高了《标准》的质量,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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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一直致力于合规业务,尤其在刑事合规、企业合规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今后,我所将继续在合规领域积极探索,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