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理念: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有质有量。 擅长领域:民商事、企业管理、资产管理领域法律服务。
怀匠心尽精微
《荀子·君道》中提到,“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良好的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开端;道德与智慧兼具的君子,是国家治理的根本。这也是王超武律师一直坚信的观点,有良法良人,方能治世。律师这个职业被赋予了太多的期待,但本质上仍然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能够在这个职业中创造出什么样的价值,终究是取决于个人。王律师选择了成为一名律师,他也想要在这个领域创造出独属于自己的价值。
法律既律他人,更律己,红线已设,唯有克己守法。民商事领域涉及很多和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件,王律师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和团队一起通过法律服务的前端化,为客户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参与处理一些疑难复杂法律纠纷,体现法律专业服务的社会价值。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感受到中伦文德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优势,也感谢这个平台为执业新人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执业港湾。
择一业、爱一事,怀匠心、尽精微,这是王律师踏上职场之路时抱有的心情。无论在哪一个领域,迈出第一步都是艰难而茫然的,但庆幸的是一路上都有团队的陪伴和支持,而这过程中积累得出的每一条经验都是宝贵的。现实没有为每个人都留下了犯错的机会,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律师执业生涯中的重要课题。
法律的生命源泉在于付诸实践,良好的律法,仅仅是治国的一个开端,一个前提和必要条件,没有可以维护法律公正权威和合法行使合法权利的人,“良法”也只能被束之高阁,丧失了其实用性及约束力。但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的价值和作用?王律师的答案是,“将才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入行之初,办理庭后和解的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没有事先做好应对方案,处置细节没有提前商定,和解难以推进。虽然最终双方让步,和解撤诉,但过程艰难。从本案办理过程中所得的最大收获:案件办理,方案先行。